贵妇紧紧皱起好看眉毛:“凯西!你从哪里学来的这些脏话!以后不许再说!”
凯西哼了一声,明显不服管教。
贵妇脸色阴晴不定,想起凯西马上就要上台,终究放柔了语气:“凯西,妈妈不会害你的,我们休斯家族在音乐界以优雅涵养著称,家族的男士个个都是绅士,你这样别人会怎么看我们家族?会怎么看你?你作为一个异类,只会成为众人指责的对象,你不想过那样的日子吧?还有,别歧视黑发黑眼的人,他们比你想象的要聪明。”
“我不是歧视,而是说事实。我想起那个人,就觉得恶心,表兄被他害的一蹶不振,玷污音乐……”那个人黑发黑眼的人,只会攀附权贵,他拉出来的音乐,都充满着势力气息。
嘴上是这么说,可凯西还是听母亲的话,闭嘴整理衣物,做上台的准备。他是父母的独子,再不爽,也不许自己在音乐的舞台上丢了家族的颜面。
休斯夫人心里暗叹,凯西,你还是太天真了,这个世界哪有那么纯粹。音乐之路,可不是有高超的琴技就能一番通顺的。你说别人攀附权贵,又有没有想过,如果你不是休斯家中的一员,今天能顺利的站在这个比赛场上么?
母子俩离开后,一个冷艳妖娆的女人含笑从帷幕后走出,来到刚才少年站立的地方。只见她凤眼微挑,似笑非笑,引人侧目。
女子的头发柔顺的卷曲,散发迷人妩媚的气质,但在其中,又多了一些诱人的意味。这种意味吸引着在场的每一位男士,让他们从心底产生出渴望和害怕的双重感觉。
见女子站在原地轻蹙娥眉,喃喃自语,似乎有什么苦恼,一位优雅的男士忍不住上前,“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
女子抬头,妩媚一笑,在男人失神的当口,出口的声音却森冷寒人,“你想爽快的死,还是想痛苦的活?”
她当然就是性格以古怪著称的萧音。至于她刚才看似烦恼的喃喃自语,实际是——
是让那个凯西直接消失?还是让他终身无法再拉琴?还是……
没打定主意,被人一打搅,气立刻转到这人身上。想必这倒霉的男人不会知道,他无意中解救了一位名叫凯西的少年。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舒服多了,没那么痛了,肚子也不拉了,可以吃面,我可怜的胃,辛苦你鸟~~~~~~于是更新O(∩_∩)O
辰星快知道他和萧烨的真正关系了,应该……再过几章吧,汗……
38
38、第 38 章 ...
辰星顺利的通过了初赛。
他虽然发挥得不太好,但技巧音符什么的终究没有出错。参加初赛的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几十人,尽管都有上佳的演奏水平,不过总有一些稍次的。况且,那些人和辰星相比,有一个根本的差距。
由于儿时的经历,辰星特别懂得珍惜。从他六岁那年第一次触摸到小提琴,就对这种高雅孤傲的乐器有着别样的情感。这种情感发自内心,直到老死的时刻,他都不会忘记——
潺潺流水的小河边,水草悠悠,清风飞扬。清俊的男子微笑着,吐出世上最动人的话语:小星,你想和小提琴做朋友吗?成为了她的朋友,她会为你演绎出任何你想表达的情绪。
再后来,辰潇逝去,小提琴对于辰星的意义,飞上一个更高的层次。
就算是出身音乐世家的天才,小时候在练琴时都会产生逆反心理。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人们在舞台上听到优美的乐曲,台下,演奏者们却为此挥洒了无数美丽时光。无论哪个孩子,哪怕家教再森严,都是喜欢玩的,有谁心甘情愿的把玩乐时间全耗费在枯燥的练琴中?
这就是他们和辰星的差距。
练琴,对辰星来说,不是负担,不是任务,而是乐在其中。他比任何人都刻苦,比任何人练琴的时间都要长久。这样,他的技巧水平自然没话说。
尽管有点心神不宁,可手指手臂却像有自我意识般的挥舞跳动。
初赛通过,到复赛时,辰星调整好了心情。他的曲子,婉转悠扬,他就像一块璞玉,经过细细的打磨后,散发出温华如玉的光泽。
站在舞台上,辰星陡然想起多年前,萧烨带他去白银大剧院所看的音乐会。那时,他梦想着站在舞台上,做那协奏曲的诠释者,做那管弦乐队的引领者。如今,他已站上了舞台,身后,为他和声的,正是管弦乐队……
他不是今天的主角,但至少这一刻,他是这台上的主角。
他想起多年前,辰潇去世前,用最后的力量,拉响那首生命中的绝唱——《辰星》。
他想起辰潇说,以后,我就在你的音乐中,和你一起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