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事,就是好热!”余丛一说着干脆地脱了自己的上衣,里面的衣服早已被汗湿。
郑峪翔按住余丛一脱最后一件背心的手,“小余老爷,注意形象,要露点了!”
余丛一愣了愣居然把衣服撩回去,像是一点也记不起他一言不合就能去裸奔的曾经,还脑子被烧坏似的特别正经地回了一句,“我只在你面前露。”
郑峪翔挂着笑转身,面向刚才那人时把嘴角收回来说:“不好意思,我们还有急事,不知两位打算怎么处理这——”
“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会让死的人不瞑目的。”那人还是蹲着抽烟的姿势。
“那我能再和他说两句吗?”郑峪翔并没打算置疑,而是询问地指着李学璋,那人无所谓地点了点头,于是他走到李学璋面前。
“李教授,能告诉我魏宁风的事吗?”
“观县,圩镇,余弘安。”
“谢谢。”郑峪翔有种受了欺骗的感觉,扯了半天结果还是回到了余家,不过他还是认真地感谢了李学璋最后的大方,然后读出了李学璋眼中的请求——李学璋在求他杀了他。
两人隔着半米眼神交流了半晌,郑峪翔最终还是说:“这里面你用来当媒介的阴气都已经散了,符文也淡了,已经不行了。”
李学璋转身看向洪煦,呆滞的少年凌乱的衣衫露出小半片胸口能看出上面一点浅浅的痕迹,像是墨水画上去后被水洗过又没洗干净的印子,他蓦然地眼角滚了一滴泪再不说话。
郑峪翔知道他是真的放弃了,起身最后还是忍不住好奇,“结果都一样,你这么费尽心思是为什么?”
李学璋垂着头,等郑峪翔转身了他才自言地回了一句,“他什么都不知道,如果可以,我希望他只记得他这辈子只做过人。”
他终于抬起头来对上郑峪翔转回来的视线。
“这是我唯一能为他做的。”
第44章 食人鬼
仓库对面的地平线升起破晓的第一道曙光, 温柔又毫不留情地撕开了夜晚留下的黑暗,从地下室出来的几人并排站在仓库前,迎着太阳。
“小兄弟, 送你们一程吧!”
郑峪翔终于在晨曦中看清了鬼叔的脸,一个普普通通年近半百的中年男人, 眼神仿佛沉淀过数百年的深潭看不出悲喜。贺江这会儿又恢复成了那个全世界都欠他钱的少年,透着一点不上眼的笑对他说:“哥, 这是鬼叔。”
“郑二。”郑峪翔省了礼节点头示意, 对方似乎也没和他握个手的打算。不过他没拒绝鬼叔的邀请,想想这里离最近有车通行的公路也还有三公里,让他扛着余丛一走过去挺累人的,他也想出门在外一定要先弄辆车。
鬼叔他们开来的是辆7座商务车,要装下他们所有人还少了一个位置,所以黄小仙被塞到最后面与李学璋和洪煦一起, 中间隔着和鬼叔一起的男人, 车开到半路黄小仙自来熟的已经和人聊到最近出轨的明星的面相了。
郑峪翔和余丛一坐中间, 他一路都握着余丛一的手,汗已经渗湿了他手下的裤子。余丛一就像个人形蒸溜机, 汗跟下雨似的往下滴, 由于脱水嘴唇已经开始起皮, 连支起脖子的力气都没了一直靠着他。
鬼叔等红灯时回头看了眼余丛一,没问什么,只是递了瓶水过来。郑峪翔感谢地接过来喂给余丛一,同样也没多问鬼叔他们的事。有的事并不用了解太多, 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世上有食人鬼的人永远都不会担心自己会跟饲养的动物一样成为食物,这并没什么不好,他们对彼此不过都是偶然相遇的路人,不究过往和以后。
清早路况良好,半小时不到鬼叔就把他们送到洪珂琛给安排的住处楼下。一路上郑峪翔只顾关心余丛一会不会把自己蒸成肉干,下车时他才想起李学璋的问题,鬼叔递给他一张名片说:“无论食人鬼算不算人,都会为他们所做过的事得到惩罚,别过。”
“谢谢。”郑峪翔收起了鬼叔给的名片,接着黄小仙没聊够地从车下来,就此他们这趟生意算是告一段落,但是他手上的烫手的‘生意’还没结束。
十分钟后郑峪翔终于把余丛一弄到了床上,他拿给黄小仙一张卡说:“去弄辆车来,越快越好。”
黄小仙接过卡视线在郑峪翔脸上飘忽两下,最后还是说:“郑爷,余老爷这是阳气过盛,给弄点阴气压压会好点。”
郑峪翔诧异地斜眼看向黄小仙,还没品出他的疑惑从哪儿来黄小仙已经飞快地乘着朝阳溜远了。
回过头余丛一像只煮熟的虾赤条条地躺在床上,若不是他额头上的光符一直亮着,郑峪翔首先想的是要把他送医院,可是现在他也没别的辙,于是退到客厅给余忠打电话。
等电话接通的几秒钟郑峪翔也觉得漫长无比,但总算漫长过后那头果断地接了,他连对方的问候都不听完,抢道:“忠叔,丛一他如果初一没有回去会怎样?是不是发烧,浑身冒汗?”
“刚开始是这样,老爷是不是已经有症状了?”余忠的声音难得的显出了一点着急。
“嗯。”郑峪翔这一声嗓音沉得低哑,他顿了顿又问,“到底怎么回事?我现在能做什么?马上带他回去?”
余忠的声音明显地犹豫了片刻,反问道:“郑爷,是不是发生了什么?虽然老爷每月初一呆在宅子里较为安妥,可即使不回来也不一定绝对会受影响,即使有也不该太严重,我叮嘱他只是谨防万一。老爷他这是很严重?”
郑峪翔着实没想到余忠留着这一手,不过这时他也没心思计较,如实回道:“怎么算严重?他额头上一直亮着和李大爷一样的符文?”
“李大爷?”那是谁?余忠十分不解。
“就是他的那只‘宠物’。”
余忠算是明白过来,隔着电波郑峪翔都感觉到他皱眉的动作,隔了一会儿才听他说:“郑爷,我实话跟您说,老爷他的三魂与七魄虽然从道理上是完全吻合的,但终归缺了余家的灵气,而他本身又是极阳的体质,倘若七魄阳气过盛易造成三魂衰弱,体内阴阳失和身体必然会受影响,若是在家,本宅地处阴阳双合之地,往往没察觉就已经无恙度过了。”
郑峪翔耐心地听余忠把话说完,只是他捏着手机的手骨节突得快要挤破皮肉般,隔了许久他总算松开牙关,能够心平气和地把话说出来,“忠叔,你这是承认你们换了王征的命,是吗?”
“郑爷!王征的命数已尽,您是望他以王征的名义死呢?还是以余丛一的身份活呢?”
“我——”
郑峪翔心里即使激起了所有最粗爆的脏话却也一个字都骂不出口,因为他无法回答余忠的问题。
变成余丛一的王征不是上天对他的恩赐吗?不然他现在怎么会在这里?即然这样那他到底在计较什么?可他又不能不计较,他太清楚这世上没有平白无故的好处,就像当年的王征对他,那也是因为他们成了兄弟。
电话里沉默了片刻,余忠像是故意在等他平复情绪后才说:“郑爷,以您说的状况恐怕不是平常的阳气失衡,恐怕您带老爷回家也解不了。阳气积滞过盛最坏的结果是三魂破散,阴阳相克,若是有足够的阴气平衡他体内的阳气倒是可以一试。不过阴气得是纯粹的阴气,您知道阴气一般都和怨气尸气的混在一起,那些会影响人的心智和身体,除非是体质至极的人身上积攒的阴气,一时您肯定也找不到合适的人。不过您不必担心,老爷的三魂有余家的灵脉相护必定不会破散,不过可能吃些苦头,隔个几年慢慢就养回来了,您不管也——”
郑峪翔直接挂了电话,余忠的话已经暗示得再明白不过,他正好就是那个一时找不到的合适的人,可肉体凡胎,他没有余丛一的神兽体质体内侵入过多的阴气是会死的。
郑二爷怕过死吗?大概从他有记忆起他就没怕过,可是现在他有点舍不得,舍不得他守了二十年的人换了个身份回来对他若隐若现的暧昧,舍不得他那颗早不在自己身上的心。
“我若死了,变成恶鬼也会回来找你!”郑峪翔锁上卧室的门,趴到床边勾了勾烧得迷迷糊糊的人大方露出来的胸口,隔了一会儿他找了胶布把房间里所有的缝都贴起来,拉起窗帘就只剩一片混沌不清的光。
郑峪翔没有太高明的技能,余家书房里的书大多他都看不懂,他学的多数是那些民间不正统的‘邪门歪道’,现在他只能凭他的理论和邪道自创了一套阴阳平衡的办法。
阳气和阴气实际上无处不在,但很难达到绝对的平衡状态,一般都总是一高一低,比如白天阳气较盛,夜晚阴气较盛,但是相互交替的过程中又有一相对的平衡。要抑制余丛一体内过盛的阳气首先就得有足够的阴气,才能达到阴阳相互制衡。然而阴气或阳气都不会平白无故地聚集在一起,所以要在这人来往复的大都市里聚集阴气他就得成为那个‘缘故’。
简而言之,就是他要让自己变得和余丛一一样,让体内的阴阳失衡,形成阴气过盛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