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没有工作的日子,舒坦轻松。
奚嘉很久没做过饭, 自从叶镜之上个月住进来后, 无论他有多忙,都会抽出时间做好每一顿饭。叶镜之的手艺是真的好, 简单的家常菜在他手中有滋有味,奚嘉被叶大师养叼了胃口, 第二天他亲自下厨做了一顿饭后,发现口味十分一般。
奚嘉做的几道菜, 叶镜之这些天也做过。以前他一个人住的时候, 从来不觉得自己做菜不好吃。然而凡事不能有对比,和叶镜之的菜对比以后, 奚嘉竟然觉得食不下咽。
饭桌上,负责掌勺的年轻人拿着筷子,心不在焉地戳着自己碗里的米饭。在他的对面,叶大师非常认真地吃着,仿佛在吃什么山珍海味。
看着叶镜之专注吃饭的模样,奚嘉脸上一臊:“……叶大师,我做的不怎么好吃。”
叶镜之夹了一大筷子的青菜放入碗中,有些茫然地抬头看着奚嘉:“很好吃。”
奚嘉:“啊?”
叶镜之目光真诚, 一点都不像在撒谎。奚嘉狐疑地夹了一筷子藕片,他嚼吧了两下, 虽说是吃进去了,却齁得慌,很明显盐放多了。
见叶镜之还是吃得欢快, 奚嘉试探着问道:“叶大师,你真的觉得很好吃?比你做的好吃吗?”
叶镜之认真道:“很好吃,比我做得好吃。”
说话间,叶镜之已经又盛了一碗饭。以往叶镜之每次只吃一碗饭,这次他动作神速,盛了一碗还要一碗。如果说只是敷衍奚嘉,根本没必要演戏到这种程度,可他却真的把所有的菜都吃完了,连电饭煲里的饭都不剩下一粒。
奚嘉:“……”完了,叶大师的味觉是不是有问题了……
饭吃到最后,奚嘉干脆放下碗筷,只看叶镜之吃。叶大师吃饭并没有多么文雅风度,但也不会狼吞虎咽,却好像吃得很开心。如果你做了一桌子菜,有人这样高兴地不停地吃,心里总会觉得很舒服。
奚嘉单手撑着下巴,声音里带了一丝笑意:“叶大师,要不明天我继续做菜吧?”
叶镜之的筷子顿在半空中,缓缓地抬头,看着奚嘉。过了很久,他才问道:“你还会做饭给我吃吗?”
奚嘉点点头。
叶镜之的嘴角微微地勾起一点,没有再说话。
吃完饭后,叶镜之怎么也不肯让奚嘉洗碗,他站在厨房里,低头盯着水池,仔仔细细地将碗筷的每一个角落都清洗干净。奚嘉也没推辞,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这种生活十分平淡,没太大的波折起伏。就像任何一对寻常的同居人,你负责烧菜,我就负责洗碗,做的每一件事都无比平凡,但心里就是忍不住地温暖起来。
在看电视的时候,奚嘉不由自主地转开视线,看向了那个站在厨房里的人。从他的角度只能看见叶镜之的背影,身形削瘦,高大却单薄,这个人曾经吃了很多苦,或许比他吃过的苦还要多。
其实就这么和叶大师生活在一起,感觉也不错?
这个想法飞快地从奚嘉的脑海中一闪而过,他立即皱了眉头,抛开了这种不切实际的念头。
刚收回视线,奚嘉就听到电视机里传来一道急促的声音:“现在我们已经来到了苏城丘湖区的现场。今天凌晨1点32分警|方接到报案,丘湖区发生一起命案,现场极为惨烈,让我们跟随记者,看一看具体情况……”
奚嘉看着电视,这才发现自己不小心把频道调到了苏城本地频道。
电视机上,一个年轻的记者正在进行采访。他站在一个新建起来的高档小区里,许多小区居民看到电视台的摄像机,纷纷围聚过来。那记者才刚提问,这些围观群众就非常热切地谈论起来。
“不得了啊,真的是不得了。昨儿个晚上我睡得可熟了,突然就听到小区里头有人在吵架。你说这小夫妻俩床头吵架床尾和,很正常嘛,我们也都习惯了。他们吵了好几个小时哟!”
“可不是,我十一点多就听到他们在吵架了,一直吵到一点多。那家女的一刀把他家男的给砍死了,我是亲眼看到的,他家男的被警|察抬出来的时候,脸上全是血,全部都是血!”
“太吓人了,吓得我一晚上没睡着。我听人说,他家男的死得特别惨,眼珠子都掉出来了!”
奚嘉听了一会儿,就皱着眉头,换了个频道,看起娱乐节目来。
苏城虽说是全国比较大的地级市之一,但一向平安,很少发生什么大的刑事案件。去年苏城曾经发生过一次酒驾撞死人的事件,当事人开着一辆豪车醉酒撞上了公交站台,当场撞死了五个人。这件事在苏城闹得沸沸扬扬,还登上了全网热搜。
那个案子里,死者有五人,然而也只是一起酒驾案件而已。这种案子都能在苏城讨论一阵子,由此可见苏城生活安稳,老百姓们平平安安,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很少发生。
奚嘉没兴趣再去管那件案子,他刚刚换了台,却听身后传来一道低沉的男声:“是杀人案吗?”
奚嘉颔首,转首看向叶镜之:“嗯,应该是夫妻俩吵架,女方冲动之下,把男方杀死了。”
叶镜之轻轻“嗯”了一声,坐到沙发上。他坐在单人沙发上,腰背挺得笔直,侧过头去看电视。
电视上放的是一档很普通的综艺节目,笑点不是很多,奚嘉也只是随便看看。看到一半时,他突然听到叶镜之小心翼翼地问道:“我可以……坐到你那边吗?”
奚嘉微愣:“?”
叶镜之耳尖微红,解释道:“我坐在这里,不是很方便看电视。”
奚嘉顿时了然,笑着点头:“叶大师,你随便坐,沙发很大。”
叶大师得了允许,屁颠颠地起身坐了过去。两人隔着半米的距离,继续看电视。叶镜之的目光一会儿停留在电视屏幕上,一会儿悄咪咪地转头去看奚嘉。每当奚嘉稍微动一下,他就立刻紧张地转开视线,不知道该做什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看了一会儿电视后,叶镜之再次把目光偷偷地转过去,他刚转到一半,奚嘉一拍手,道:“对了,叶大师,昨天晚上子婴和我说,他已经基本认识书上的简体字了,可能只需要再花几天,就能看完语文课本。不过数学和英语对他有点难度,特别是英语,他完全不认识,我想买个点读机送给他,可行吗?”
叶镜之吓得立即转过头,听了这话后,困惑地问道:“点读机?”
奚嘉颔首:“对,点读机。就是哪里不会点哪里的那个。”
叶镜之:“……哪里不会点哪里?”
奚嘉一下子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他想了想自己曾经看过的广告,侧头看着叶镜之,模仿广告里的小女孩:“就是那个……so easy。叶大师,你不知道?”
叶镜之摇摇头:“我没听说过这种东西。”
奚嘉干脆打开手机,在网上搜了点读机的照片,向叶镜之解释了一番。“……我比较关心的是,烧过去之后,这个点读机还能不能用?点读机是电器,也是要用电的,子婴那边可以用电吗?点读机烧了以后,还可以再充电吗?”
叶镜之道:“天工斋曾经研究过这类东西,使用阴气代替电力,为电器供电。”
奚嘉诧异道:“他们为什么要研究这个?”
叶镜之耐心地解释:“每年天师代表大会都要开十天十夜,能带的东西又很少,到会议的最后三天,基本上所有人的手机都没电了。天工斋的前辈想研究出阴气转化成电力的方法,此后,只要用灵石存储一些阴气带过去,就可以在天师代表大会上永远地玩手机了。”
奚嘉:“……”
奚嘉曾经听说过这个天师代表大会,他当时还觉得玄学界的人挺认真的,居然每年都要聚集在一起,开一个高层大会。后来他才从裴玉口中得知,这个天师代表大会纯粹就是个面子工程,连大会主席嶒秀真君去年都在会议上如此承诺:“诸位道友莫要着急,贫道有生之年,定会取消天师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