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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_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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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她说不定会一直活到九十岁,能看见她的孙子结婚生子。

可她偏不,她选择当一个好逸恶劳的女疯子,白长了那鲜花一般的模样。

魏谦意识到自己终于摆脱这个女疯子、终于再也不会见到她了,他心里难以抑制地难过起来,仿佛看见了大把的生命和光阴在他面前风驰电掣地奔跑而过,而他竟然连一把尾气都没来得及闻,一切就都已经烟消云散了。

可他不想露出任何感情,他认为自己合该憎恨这个女人,对她的一切感情都是软弱而犯贱的,所以魏谦逼着自己这样想——她这是活该。

魏谦命令自己回忆起他五年来地狱一样的生活,用他最深的冷漠地问她:“婊/子,你干嘛要把我们生出来呢?”

女人神色迷茫地思考了半天,回答说:“谁知道呢?”

魏谦就出离地愤怒了,如果没有她这个“谁知道”,说不定他这辈已经投胎成了一个富二代或者官二代,现在说不定也能人模狗样的了!

于是他在她的肩膀上轻轻推了一把,骂了一句:“去你妈的。”

真的只是轻轻推了一把——谁知道下一秒她就不行了。

她浑身抽搐,眼睛睁得像乒乓球一样大,然后倒气倒了足足五分钟,喘气成了一个干瘪的风箱,生生受了一回血罪,才终于成功地翘了辫子。

那年魏谦不到十三周岁,还是个青葱少年,刚上初二,带着个拖着两行鼻涕的小妹妹——小宝五岁,狗屁也不懂,只会在一边呆呆地看着大哥和妈妈。

魏谦愣是让女人的尸体在家里展览了两天,乃至于都发臭了,他也没想好该怎么处置。

死人睡得地方比活人还贵,卖了他们兄妹俩也买不起一块墓地——更何况魏谦连送火葬场的钱都不打算出——他妈已经死了,死人怎么着都能凑合,可他得活着,他得交学费,他还得养活妹妹。

最后,魏谦决定找个良辰吉日,凑合着拿破凉席把这尸体一卷,直接扔进垃圾堆里,让她自行降解回归大自然去。

不过没等实行,魏谦他妈的几个小姐妹找到了他们家,用事实表明,就算是秦桧,也有仨瓜俩枣的朋友。

她们一起摊钱办好了她的后事,算是把她送走了,一个女的告诉魏谦,她生得就不体面,总不该死得也这样不体面。

操办后事剩下的一点钱,她们留给了魏谦和他的妹妹小宝,魏谦又翻箱倒柜地把女人留下的一些首饰卖了,这些东西原来是女人的命……不,比命还宝贵特种兵皇后,驾到!。

她的宝贝儿子早就看它们不顺眼了,她一闭眼,立刻就给抖落出来卖了。

用这一点微薄的积蓄,魏谦过上了养着个小拖油瓶的日子,艰难地过了一年多,他初中毕业了。

中考三天结束,最后一天,魏谦交了卷子,骑车回家。

他读书很像那么一回事,打零工当混混,都没能影响他的成绩,因为学校是他和“未来”和“希望”,和“体面的生活”这些词唯一的联系,他拼了命地都想抓住。

沿途魏谦买了几个馒头,把车停在一大片筒子楼建的简陋的自行车棚里,拎着东西往家走,就看见了那个小崽子。

小崽子细手细脚瘦骨嶙峋的,就显得脑袋大,比小宝高一点,但是高不到哪去,也许和她差不多大。

他穿着一件大人的“二杆梁”背心,下面光着,鞋也没有,背心上汤汤水水,什么玩意都有,看上去是好一片祖国河山姹紫嫣红,正在一个小胡同的垃圾堆旁边掏垃圾吃。

这么一个小东西,也不知道是怎么活下来的,连野狗也欺负他,魏谦经过的时候,小崽子正跟一条狗在一个小胡同里对峙——为了半罐别人扔了的牛肉罐头。

野狗瘦巴巴的,个头却不小,眼冒红光,不知道有没有狂犬病,但是在城市打狗运动如火如荼的时候还能活下来,大概也是狗中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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