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宿舍楼记事簿_第1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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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宣悲愤的抓着唐飞告状:“我那新买的整整一床的鸭绒被子!床单!被套!枕头!全都不见了!这两人也太他妈过分了吧!他们是不是打算连我家安全套都全用光?!”

  

  唐飞忍着笑安慰他:“好了好了,人家洗干净的一样送回来嘛。”

  

  “送回来就能要了?!”沈宣怒道,“那还能用?不膈应得慌?”

  

  他愤怒的站在光光的床板上跺脚:“下次!再让!苏隐!进家门!我就不姓沈!”

  

  “好好不姓沈,跟我姓,”唐飞好脾气的拉他下来,“明天我打电话去骂黄健,你先下来洗洗睡了,这么晚了都……”

  

  其实太后你冤枉人家了啊。

  

  人家再怎么色欲熏心,也不至于在你家里就河蟹,……毕竟人家不知道你会不会突而回来嘛。

  

  “嗨,其实那是黄健哭得稀里哗啦的眼泪鼻涕抹了人家一床都是,只能带回家来洗……什么?”苏隐对着电话说,“沈宣发脾气?为什么发脾气?什么新床单啊这都多旧了这个?”

  

  唐飞看看沈宣在书房里,压低了声音解释:“的确不是新的,他哪好意思说,那是十年前他回国的时候从我们那房子里带回来的。想当年我都愣了,晚上一回家,老婆不见了,床单被子全不见了,我睡了一晚上的床板……”

  

  太上皇很有情调的摊了摊手:“多珍贵的纪念品啊,结果给你们抹了一床单的眼泪。话说黄健哭什么啊?如果你愿意贡献这个八卦的话说不定沈宣他会气消的哦。”

  

  苏隐原本想说,但是被黄健中途截走电话,拉了苏隐去沙发上腻歪,唐飞只好无功而返。

  

  于是第二天秦跃东小同学又被打发来借宿,背着个小书包,在沈宣家门口看到一个牌子,上面写着:“苏隐和狗不得入内!”

  

  “为毛狗不能入内?”秦跃东小同学一边敲门一边想,“狗多可爱啊,狗多听话啊,应该让狗入内的嘛……”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又打工!好痛苦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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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宿舍楼记事簿》淮上 ˇ番外:沈宣&唐飞 上ˇ 

  唐飞第一次见到沈宣是在酒吧里,墨尔本的夜晚是各种PUB热闹繁华的时候,沈宣在酒吧里打工,坐在吧台上和调酒师说笑着什么,一口流利的澳式英文。他穿着白衬衣制服,领口松了两颗纽扣,低头时脖颈有着柔和的弧度;他袖子卷在手肘上,唐飞可以见到他在灯光下搭在玻璃杯口上的手指,修长优美,有着艺术家一般的纤长细腻。

  

  那个时候沈宣还很年轻,□过后的第一代公派留学生,刚刚从那戒严的沧桑古城墙下走出来,他年轻、优雅、俊秀而漫不经心,有着目空一切的神气。唐飞站在灯光迷离下看了他很久,一直到沈宣和调酒师聊完,把剩下的饮料一口饮尽,然后跳下高脚椅去后台上帮忙搬东西。一直到很久以后唐飞都记得那一刹那间的所有细节,甚至包括沈宣扭头向人微笑点头说谢谢时的唇角弯起的弧度,还有眉眼微微舒展开来的瞬间,仿佛春色盎然花开千遍。

  

  唐飞当时是个颇有名气的双语作家,脑子里先是往古文方面想,在“有位佳人在水一方”到“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之间转了一个来回,然后就是“look in thy glass, and tell the face thou viewest”,想了半天不知道自己view了什么,一边侍应生等得不耐烦了,问:“先生,您到底需要什么?”

  唐飞恍恍惚惚的说:“……你看着办吧,越麻烦越好……”

  于是侍应生大乐,跑去给他弄了一桌子点心,唐飞看都不看照样买单,结果在人家酒吧里足足赖了一晚上,沈宣走到哪他脖子就伸到哪。他点的东西又多准备起来又麻烦,一直赖到人家打烊了他才站起身,招招手叫来那个侍应生,在餐盘里放了两张二十块钱Tips,说:“一张是你的,一张给你们酒吧新来打工的那个亚洲学生。”

  侍应生张大嘴巴看着他:“先生我需要给您叫救护车么?”

  “不,”唐飞说,“老子脑袋从来没有这么清醒过。”

  

  二十块钱在当时是什么概念?一个节省点的小家庭两个星期的买菜钱,那时候很多东西都是不要钱的,牛肚、蹄髈、大骨头之类的东西白送,里脊肉不过几块钱一公斤。

  唐飞那时就比较有钱了,他家是当地华侨,比较有名气,他自己又擅长捞钱(知道他的稿费多少钱么?),每天在家就是码码字浇浇花,人生过得很是平淡,偶尔接个本子写电视剧,基本上一个星期写一集。

  这人从酒吧回家之后就失魂落魄的卡文了,脑子里一遍一遍的回想今天见到的那个美人,一颦一笑一举一动简直都硬生生的勾人流口水,搞得唐飞坐立不安,三更半夜的爬起来翻存折,然后打电话给家里说:“我想干点正事!”

  他家里人都欢腾了:好好一个独子一天到晚不干正经事就知道对着电脑敲敲打打,也不知道上哪来钱养活自己,叫他干脆开个电脑维修店吧他又不干,这小子荒废了这么多年之后终于知道干点正经事了!

  唐飞家里人热泪盈眶的对着电话问:“你打算干什么?卖电脑吗?”

  “……”唐飞说:“我去买个店做生意去。”

  

  那个时候有点眼光的人都买生意做去了,而做生意的后来都发了,最典型是有个人在FLINDA火车站边上开了一家小餐厅,后来发展成为了龙舫集团,搞了几家龙舫皇宫啊龙舫火锅店啊之类的东西,后来那个最初的小餐厅老板还当选了墨尔本市长。

  唐飞那个时候做生意做得早,后来这小子有钱完全是拜当初迷恋沈宣所致,要不是沈宣,他不会蹬蹬蹬的跑去一声不响买下了人家的店。

  结果沈宣那天下了课去打工,进店一看老板换了,老板换成了一个有点傻呆呆的(唐飞你又花痴了吧)智商可能存在某种问题(唐飞把口水擦擦!)甚至可能怀着一点特殊癖好(唐飞把你的手从人家腰上拿开!)的东方人,看起来还是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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