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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心不往生_分节阅读_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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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凡心“嗯”了一声,想着等徐叔休息好了再去看看他吧。

夜探月老峰

是日清早,洛凡心正在梦中,被一阵闹嚷声惊醒。未待抱怨,伏笙就“哐”地推门而入,手里拎着一公一母两只鸡。母鸡倒是老老实实地被薅着双翅,仿佛凝神入定一般,公鸡虽然被捆着一对爪子却仍然拼命扑楞着,还不时地“咯咯”叫着,鸡毛登时扯掉不少,透着阳光就看见细细碎碎的灰尘、毛屑子满屋子抖落开。

洛凡心扶着额角,强作镇定:“伏笙,大清早的你这作……做什么呢?”

伏笙还在认真地捋鸡毛,企图安抚好躁动不安的公鸡,回道:“洛大公子,哪里还大清早啊,快抬头看看吧,这太阳都晒屁股了!幸好有人不辞辛苦,家里家外任劳任怨地打理,你才能天天睡到日上三竿。啧啧,实在是惫懒!”说罢还煞介其事地摇了摇头。

听他这酸不溜丢的抱怨,洛凡心迎合着:“是是是,伏笙最能干了,里里外外的可不都靠着你的嘛!看看这鸡,好!会挑!”

伏笙欢欣鼓舞,下巴抬得高高的:“那当然!”

洛凡心:“不过我们也就三个人要吃饭,用不着买两只吧?”

伏笙:“就是要两只!难道公子你这么快就忘了上回给许宅除煞的事了?咱们的金羽符上用的是公鸡血,结果不就‘阳力有余而阴力不足’没镇住它?还要你血洒现场……这回咱公鸡母鸡血混在一起画符咒,阴力阳力都齐了!”

洛凡心撇开头,心道伏笙真是太好骗了。

上次许家新宅的煞十分一般般,地基打下去正好惊扰了几处老坟里的亡魂,这些亡魂已经上百岁高龄了,若不是受了惊扰怨气凝结化成了煞,也该归于混沌消弭于天地间了。饶是化成了煞也没练出像样的法力,凡间的精气还没来得及吸食多少呢就遭遇了金羽符,可以算得上早夭。

只不过人命关天,为了让许家人安心他才割了点自己的灵血给符咒增添威力,算是饭后加餐。说起来,其实大部分时候他都喜欢用自己的血画符,随画随用,省得提前画好那么多,万一遇到了厉害的主儿还是需要再费力重画。

没想到自己随口胡诌的一句倒被伏笙记心上了,还特地买了一公一母两只鸡回来,他忍不住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伏笙又道:“现在活鸡都涨价了,你可不知道这两只鸡花了多少钱!但是我想了想,这钱花得值呀!鸡血可以拿来画符就不说了,公鸡咱留着炒毛豆,母鸡嘛就用来熬汤给公子你补补元气,这可谓是一举三得啊!哈哈!精明……”

伏笙沉浸在自己的小算盘里沾沾自喜,说到后头还忍不住抖了抖手里的母鸡,顿时被扬起的灰尘呛得直咳嗽,嫌恶的嘴角险些撇到了耳朵根。

洛凡心憋着笑,起身倒了杯水漱漱口,打趣道:“哎,咱伏掌柜这么精明可真是不得了,简直就是个聪明蛋,衬得我这个当兄长的好笨拙!只是可怜了这对‘鸳鸯鸡’,现在是神气活现的,殊不知马上就要被‘一举三得’咯!”

虽说洛凡心总以兄长自居,伏笙却还是习惯叫他“公子”。用伏笙的话来说,洛凡心就像天上的星星,地上的明珠,哪是自己能配得上称一句“兄长”的。洛凡心倒也随他去了,总好过之前一直“仙君”“仙君”的叫着。

伏笙截住他话头:“啧啧,公子你可别怪我说你,你就是觉悟还不够!能如此充分地贡献自己,生死都做一对‘鸳鸯鸡’,这是多好的宿命啊!这是上辈子积了福的两只鸡!人也是一样,与其一个人孤苦伶仃苟活一辈子,倒不如和亲人、爱人守在一起,哪怕是不得好死呢,那也是轰轰烈烈,痛快!”

洛凡心“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十几岁的毛孩子,死什么死,好好活着罢!”他掸了掸飘在身上的鸡毛又接着道,“平时不好好学修炼,耍嘴皮子倒是伶俐……快拎出去吧,抖了我一身的鸡毛!”

伏笙不服软,嘴里嘀嘀咕咕:“你倒是好好修炼了,也没看厉害到哪儿去,动不动就洒一地血……”

洛凡心一脸黑线:“……哦?那我现在就不洒血,看看能不能治得了你!看好了,我这招叫夺命擒喉手!”边说边装模作样地勾着手瞄向伏笙的脖子。

伏笙拎着两只鸡,大吼着奔出门外:“什么擒喉手,一听就不是正经路子,芹菜猴子手才对!”待奔到院子里还不忘回头补一句,“你这是趁人之危!洒血怪,洒血精!”

“真是越来越嚣张了,速速过来吃我一鞋底!”

洛凡心顺脚一只白靴甩出去——正拍在院中扫地的徐叔身上。

徐叔默默停下扫帚,转过头来正要说教,却只看到一个白影闪进房里,门“砰”的一声关上了。又转过头来看看伏笙,他却笑得前仰后合,就差捶胸顿足了。徐叔咳了两下,递过去一个意义不明的眼神。

伏笙登时捂住嘴,悻悻收声,憋着眼泪一溜烟钻进了柴房。

这一番闹腾,洛凡心也睡不得回笼觉了,干脆穿戴利落,陪伏笙和徐叔吃早饭。

伏笙从小有个坏习惯,就是拿筷子的姿势不对,人都是三根手指夹住筷子,他偏要两根手指,以至于长这么大了筷子还捏得不牢。

洛凡心眼看着他奋力夹起那几根小菜,一路颤颤巍巍抖抖索索,等夹到自己碗里时却已经所剩无几了,忍不住扶额相劝:“伏掌柜,能不能抽点时间,试着认真学一下如何拿筷子?就赵员外家的鹦鹉一爪子刨下去都比你捞的多!”

按伏笙的一贯作风,此时他应当不以为然地撇撇嘴才对,可今次却拼命点头称是。正在洛凡心琢磨着为何今日这么听话时,就见他又慢慢地伸出另一只手,朝自己凳子底下摸了摸,接着以更缓慢的速度拎出来一角白色的东西。

凑过头去往桌下仔细一看——竟是早上被他捡走的那只白靴!

伏生“谦虚而诚恳”地说道:“自然应该认真学的!活到老学到老,不仅要学习生存技能,还要学会自理,坚决避免丢三落四!”

洛凡心一撮小菜夹在筷子间本来正在炫耀,见了这只白靴之后竟因一时紧张生生抖落掉一半,忙将另一半扔进了碗里,伸手把他拎着白靴的胳膊重新压回桌子下面,言道:“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私以为道法有千万,达则善也!”

伏笙又缓缓抬起那只白靴,问道:“公子说的什么意思?伏笙愚笨不堪,听不懂的……”

洛凡心“微笑”着,咬牙切齿道:“就是说,只要你能吃到自己想吃的菜,怎么夹都是可以的,用调羹也是可以的,甚至用手抓也没什么大不了,不必非要学什么正确的执筷姿势!”

伏笙奸计得逞,这才心满意足地放下白靴接着吃饭,抬眼悄悄看了看徐叔,却发现徐叔白了自己一眼。伏笙一头雾水,心道:“明明是公子一只靴子甩出去的,怎的徐叔的眼神好像都是在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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