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的,把你的孩子领回去_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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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一只小手拉住叶初的衣角,低头一看,宋兜兜抬着笑脸,紧张地看着叶初:“你要到哪里去?”

  “我要下班了呀,你爸爸应该知道什么时候来接你回去的吧,你就在这里乖乖等着你爸爸来接你,好不好?”叶初耐心地蹲下身体,对宋兜兜说。

  宋兜兜咬着手指想了想,眼睛咕噜一转,说:“那你给我爸爸打个电话,我要问问爸爸什么时候来接我。”

  叶初没办法,只得拿出手机,拨通了早上的打在手机上的那个未接电话,交给宋兜兜。

  宋兜兜拿着像砖一样的大手机,一溜烟跑到了教室外的走廊上去打电话,叶初无奈地远远看着他皱着一张小脸,不知那头说了什么,点点头,不甘不愿地拿着手机走回来。

  递到叶初面前说:“我爸爸要和你说话。”

  叶初狐疑地拿过电话接起:“喂,你好。”

  “请问是叶老师吗?”电话那头传来低沉磁性的嗓音,透过听筒传到叶初脑中,让叶初的骨头都忍不住一阵酥麻。

  “是。”轻轻颤抖着回应道。

  “现在可以接孩子放学了吗?可是怎么办呢,我这边还有些工作没有结束,恐怕会拖得比较久。”宋承文在那头苦恼地说。

  “这个,兜兜爸爸,我的建议是你应该先来接兜兜放学,然后继续进行你的工作,把孩子一个人扔在幼儿园里久久不来接他,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叶初义正言辞地对宋承文说教道。

  宋承文对于叶初的指责,没有生气,反而低低地笑了几声:“叶老师,我知道你就住在我家楼上,既然你认为晚接孩子有那么多的坏处,那么就麻烦你接兜兜回家照顾一下了,我下班回家的时候会去你家里把兜兜接回来的。”

  “我凭什么——”叶初正想开口拒绝,就被宋承文一句不咸不淡的话封了口。

  “叶老师,本来我是不想说的,今天早上我在阳台上晒出的那床被子,是真丝的丝绒被,市面上价值五千——”

  “您放心吧,宋先生,我是兜兜的老师,自然应该好好照顾他的。”叶初拍着胸脯,连忙保证道。

  “那就麻烦叶老师了。”

  “应该的,应该的。”昧着良心答应下来,叶初低头看着宋兜兜,眼里明显带着鄙视地看着自己。

  收好手机,牵起宋兜兜的手说:“现在你有两个选择,一,跟我回家,二,在这里等你爸爸来接你。”

  宋兜兜爽快地说:“这还用选吗?等我爸爸来接我,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了。”

  叶初叹了一口气,总算认命,直起身对王老师说:“王老师,宋兜兜家里跟我家住在同一个社区,刚刚兜兜爸爸给我打过电话了,我顺便接兜兜回家就可以了。”

  “哦,这样啊,那你带兜兜先走吧。兜兜再见。”王老师温和地朝宋兜兜挥挥手。

  宋兜兜有礼貌地一笑,露出两颗大虎牙:“王老师再见。”

  叶初在心里暗暗腹诽,你什么时候对我这么有礼貌就好了。

  叶初的交通工具是自行车,就算是有车屁股,叶初也不敢让宋兜兜坐上去,只能让宋兜兜扯着自己的衣服,自己则推着自行车慢慢向前走。

  宋兜兜本身就长得帅气可爱,加上一身俊俏的打扮,让所经过的女性生物都忍不住侧目一直盯着他看。

  宋兜兜则是脸眼都不转一下,紧紧牵着叶初的衣角,蹦蹦哒哒地往前走。

  从幼儿园走到叶初居住的小区,怎么也得半个小时,宋兜兜步子小,速度就更慢,走了不到十五分钟,宋兜兜就喊累。

  叶初没有办法,只得将宋兜兜抱上车后座,然后从后面紧紧护住他,免得他掉下来,自己幸苦地推着车子走路。

  好不容易回到家,叶初打开屋门,宋兜兜就甩掉鞋子跑进去,一屁股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对叶初喊:“叶初,我渴了。”

  “你叫我什么?”幸幸苦苦把宋兜兜推回家,对于叶初这个体能不好的宅男来说已经快累脱成一条狗,还被个小屁孩没大没小地使唤,叶初的语气一下子低气压下来。

  宋兜兜听叶初语气不善,立马识相地转换了语气:“叶老师,请问你们家有水吗,我想喝杯水。”

  叶初这才没好气地走进厨房,给宋兜兜倒了一杯温水出来。

  放下书包,叶初对宋兜兜说:“你自己在客厅里玩,小心不要摔倒了,没事不要叫我哦。”

  宋兜兜乖巧地点点头,捧着手里的杯子。

  得到宋兜兜的回答,叶初才放心地走进自己的卧室,关上门。

作者有话要说:  被自己蠢哭了,居然忘了来更新,还好还好,我又记起来了,夸奖我吧*^_^*

☆、为一床被子丧权辱国(二)

  打开电脑,登录自己在盛世文学网的作者后台。

  一天下来,增加的点击率也是寥寥无几,留言也只有固定的几个死忠粉丝的留言,相较于和叶初同时开始写文的其他作者,叶初的成绩可以说是烂的没有更烂了,差不多只能垫底了。

  好在编辑人还不错,经常给叶初上一些榜单,帮他增加一点曝光度,可总是没有明显的效果,写文三年以来,还是一个比真空还要真空,比透明还要透明的小写手。

  没错,叶初的表面职业是一名幼儿园男老师,下班或者空闲的时间里,他是盛世文学网的一个专写耽美小说的作者。

  叶初写耽美小说,原因很简单,他是弯的。

  一开始,他不知道自己是弯的,他只是觉得从小到大,他的异性缘都不好,一直到上了大学都没有找到女朋友。

  直到遇到唐楚,叶初感觉到自己心里的那份剧烈的悸动,他才知道,他其实是喜欢男人的,或者更确切地说,他是喜欢那个叫唐楚的男人的。

  叶初虽然生活一直都迷迷糊糊,得过且过,但是面对自己这份不能被世俗所理解,所接受的感情,他反而表现地非常平静。

  有一句话说得很对,我并不是因为同性恋而喜欢上那个男人,也不是因为喜欢上那个男人而同性恋,我只不过是喜欢一个人,而他正巧是男人而已。

  叶初从来没有打算让唐楚知道自己的感情,也不会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性向,他知道自己老妈的性子,与其让他找个男人过一辈子,不如让他单着。

  而事实上,叶初也的确就这样,认命地单着,在唐楚身边的时候,扮演他好友的角色,在唐楚出国以后,忠心地守着他留下来的房子,私心里却希望能够在有生之年,再见唐楚一面。

  叶初写的耽美小说成绩不好,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他写的文内容太清水了,在经过一段浪漫缠绵的感情之后,小说里的两个男主人公居然仅仅是以一个吻结束。

  这让看耽美小说的狼女们如何能够满足啊,她们一开始在叶初的文下面强烈要求叶初写肉,但叶初怎么都憋不出来,就好像是得了顽固性便秘一般,只要是碰到肉的桥段,必然要卡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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