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凰涅天下_第13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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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煤铁革命的推动和海内外市场的扩大,导致手工业内部技术革新的兴起,这可视为原始工业化进程的内在动力。

诸如炼钢工艺中灌钢法的推广,冶铜工艺中胆铜法的发明,金属加工工艺中“旋作”(即简易车床)的使用,掘井工艺中以“卓筒井”为代表的小口深井技术,纺织工艺中脚踏纺车的推广和轴架整经法的使用,造船工艺中水密舱的发明,还有航海罗盘的使用,造纸业中竹茎等硬纤维软化技术的成熟,以及印刷工艺中雕版的推广和铜版、活字版的发明等,都是其时之茕茕大者。

如此巨大的科技进步和工艺革新,显然是原始工业化进程赖以启动的内在动力。从中不难看到宋代工匠从手工劳动逐步走向机器生产的精巧构思与卓绝努力。

三是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都市化进程的加速导致城市性质嬗变和市民阶层初兴,此为原始工业化进程的社会条件。自中唐均田制崩溃以后,土地转移率的提高导致累世相承的主仆名分趋于瓦解,乡村主户经济性大土地所有制的成长导致行政统辖权与土地所有权基本分离,而地权集中与地块分散的背离则迫使部曲庄园制经营方式日趋衰落。在这样一些经济变革趋势的推动下,宋代农民之主体确已挣脱了昔日部曲、宾客、徒附、私属、奴婢、佃4f,z类的农奴地位,并日趋普遍地获得了迁徙和退佃等权利。他们一旦脱离土地,流入城市或需区,就有可能以出卖劳动力为生,正如我们前面在需冶、井盐业中所看到的那样。

与此同时,都市化进程也在加速。宋代不仅城市数量激增,城市人口膨胀,而且随着城市商业意义的增加,城市性质发生嬗变。汴京、临安作为首都已是百万人口的世界性大城市,虽然仍是政治、军事中心,但其工商业依然极为繁盛。苏州、扬州、成都、鄂州等一批城市,或因处在经济发达地区,或因位于交通孔道,逐步成长为区域经济中心。更值得重视的是,宋代已经出现了少量的生产性工商业城市,如前述浙东金华可以认为是纺织城镇;前述徐州附近的利国监可以视做冶金城镇,还有常聚十余万需冶工匠的江西铅山场、广东岑水场亦属此类性质;前述四川井研县亦有数万井盐工匠,这是盐业城镇:举世闻名的江西景德镇有陶工数千人,这是陶瓷城镇。至于广州、泉州、明州还有北方的板桥镇等则是新型港口城市,泉州至“以蕃舶为命”,南宋时“生齿无虑五十万(口)”。

正是由于以上三个条件的共同支撑,宋代原始工业化进程才会取得如上所述的种种进展。遗憾的是这个进程并未结出现代化之正果,直接的原因当然可以归之于宋金、宋蒙(元)战争的干扰。然而最根本的原因还是要到制度环境中去寻找。现在学界已经明白,近代化诸因素的成长不仅需要一个开放的经济体制来孕育和容纳,而且要有一个宪政秩序加以支撑和呵护。

作者有话要说:请在正式更新后再回看:)

正文 382宗师约战

宋代的原始(早期)工业经济

宋代,正处在汉唐和明清之间。汉唐的立国基础是小农经济,自然经济气息浓厚;宋代虽然仍以农业立国,但在高度发达的农业经济之基础上,已经生长出城市、货币、商业、信用、海外贸易等诸多工商业文明因子,雇佣劳动、包买商惯例、商业信用、集资合伙等新生事物均有踪迹可觅,已然处在迈向近代社会的前夜。

与汉唐相比,宋代经济最引人注目的特点,就是商品经济成分在传统社会母胎中的急速成长。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粮食剩余率的提高,煤铁革命的出现,手工业生产的扩大,以及运输工具(如漕船、海船)的进步和交通条件(如汴河和沿海海运)的改善,原始(早期)工业化进程得以启动。

就欧洲而言,早在18世纪欧洲工业革命之前的几个世纪中,分布在城市和乡村地区的小型手工业的发展,对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起过巨大的推动作用,这种作用集中表现为从资金、企业主、工人、技术乃至市场等方面,为其后的工业革命准备了条件。

美国学者门德尔斯为此提出了“原始工业化”理论。

在他看来,工业化进程可以分为原始工业化和工厂(机器)工业化这样两个阶段,所谓原始工业化进程就是“传统组织的、为市场的、主要分布在农村的工业的迅速发展”。

为了与早就存在的家庭手工业相区别,原始工业化进程由区域经济内同时并存的三种要素构成,即乡村工业、外部市场和商品性农业的发展。

由于城市是批发商人的基地,技术、资本密集,城市甚至通过商业资本参与、支配乡村地区的某些手工业生产,这样城市就构成了原始工业化进程的第四个要素。

国内很多学者认为,构成原始工业化进程的五个要素中,居于核心地位的一个要素就是“为市场而生产”。

宋代商品经济空前繁盛的一个主要标志也是市场的扩大,包括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都在急速扩大。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煤铁革命的发生和民营需冶作坊中雇佣劳动的出现。

二是川蜀地区民营卓筒井的兴起和雇佣工人的经济斗争。

三是陶瓷业的商品生产性质及其日趋扩大的海内外市场。

四是数万纺织机户的涌现和包买商惯例的形成。

宋代“机户”一般系由家庭成员充作劳动人手,专以纺织为生的家庭作坊,其性质是独立的小商品生产者,也有少数机户实行雇工生产。据漆侠先生估计,北宋各路约有10万机户,数量可观。

但问题是这些机户除少数在城市外,多数分布在乡村,他们的产品需要中间人将之集中起来,运到市场上去,才能真正成为商品,于是包买商就出现了。

《永乐大典》所载“陈泰冤梦”就是反映江西包买商的一个典型事例,时在南宋孝宗淳熙年间(12世纪70年代):冤主陈泰原是抚州布商,每年年初向崇安、乐安、金溪等地的机户发放生产性贷款(“贷出本钱”),到夏秋之际再去这些地方讨索麻布,之后向外运销。由于生意越做越大,各地有曾小陆等“驵主”、“甲首”作为放钱收布的代理人。

从“如是久矣”看,这种做法早在淳熙之前就已持续相当时日了,并非偶发事件。这种做法在其本质特征上已与明清“账房”无异,均属包买商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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