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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徒_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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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华捧起他的脸,吻去他的眼泪,在他耳边温柔地说:“沈世,我爱你。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我爱你。”

  重复了一千遍一万遍的我爱你,是不是可以让时间稍微走慢一些?

  第二天,沈长华开始呕血,血色浓稠墨黑。阿宝被吓哭了,沈世就说:“把宝宝送人吧。我不想养了。”

  “怎麽了?”长华一边擦著血迹一边问。

  沈世淡淡的说:“我照顾不好他的。”

  沈长华低头看看宝宝,想了一下,说:“还是养著吧。”

  “不养。”

  “我让你养著。”声调已然拔高。沈世却依然固执:“我说了,不养。”

  “沈世!!”长华突然拍桌站起来,用一种从未有过的怒色气急败坏地指著他,“你什麽时候才能听我一次?你不养他,我走了,谁给你送终?你膝下无子,到时候老死在床上,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你让我如何走的安心!”

  “那不重要。”沈世也吼了出来,“你都要走了,还管我做什麽?我只有一个儿子,我儿子就是你。你自己不能尽孝道还指望著别人替你尽孝吗!”

  长华气的浑身发抖,眼睛通红通红,喃喃道:“你别以为我什麽都不知道。你是铁了心要跟我一起走了,是不是?是不是!”

  沈世低头不做声。

  长华跌坐在地上,把脸深深埋进腿间,低声哭泣起来。这个年轻的男人,自出生起,就没掉过一颗眼泪,纵然是年幼时被亲生母亲亲手杀死,也不曾掉过一颗泪,如今竟为了沈世,落下了第一颗眼泪。

  不过是绝望。

  他做了那麽多,牺牲了那麽多,哪怕自己永不超生,也不曾後悔,他要的不过是沈世能够活下来,这是他几十年唯一的目的。他不想丢下沈世,随著日子越发临近,他心中的恐惧就愈发强烈。他不想离开,不想把他一个人丢在这冰冷的世间,没有人照顾他,没人再跟他说话,没有人知他冷暖,没有人。也曾动过念头,自己走的那天就带沈世一起走,可终究还是忍不下心来。

  在北京旅游的时候,沈世站在阳光下让沈长华拍照留念,笑的很灿烂。那时候长华就觉得,他喜欢这样的宝贝,他喜欢他站在阳光下笑的灿烂的样子。

  可如今,一切都要消失了。

  他就要走了。

  沈世不想活下去,他想跟自己一起走。

  长华说:“你不能跟我一起走。我这辈子做了这麽多的孽,杀了这麽多人,魂灵不归地府,死後不知道会去哪里。若是魂飞魄散,你跟著我去了,又找不到我,你可怎麽办?你又让我如何放心?我这辈子说不苦,其实也苦。这苦我尝一遍就够了,不想再尝第二遍。你就不能为我著想一下吗?”

  沈世呆坐在椅子上,不吭声。

  “答应我,活下去。”

  “答应我!”

  “答应我!”

  “答应我!沈世!答应我!否则我不得好死,真正永不超生!”

  沈世如遭雷殛,猛地瞪大眼睛,厉声嘶吼:“你闭嘴!!”

  “你答应我!”

  “答应我!”又是一口墨色鲜血呕了一地。

  沈世脸色煞白,沈默著,沈默著,直到长华都快绝望时,才等到他一句“我,我答应你……我沈世答应你!我不跟你去!我答应你。”最後一句,已泣不成声。

  认了命。认了命!

  第三天,宝宝托付给邻居家大姐,两人出去约了会,吃了烛光晚餐,看了一场电影。电影名字叫《铁达尼》号,悠扬的苏格兰风笛声中,男主角为了保护女主角,最後沈入了冰冷的海底。女主角为了他们之间的承诺,坚强的活了下来。长华不知何时凑到沈世耳边,低声问:“你也会像她那样伟大的,对吗?”

  沈世攥紧了衣角。

  第四天早晨,沈世起床做早餐,给宝宝换尿不湿。等一切都忙完了,却发现长华还躺在床上没起来。

  他走过去。

  长华对他笑著说:“对不起,我好像,不能走路了。”

  沈世掀开被子,看见了那双曾经有力的漂亮的双腿,已经成了一具骷髅。

  第五天,长华已经昏迷不醒,身上大多地方都已骨化。身上散发出一种浓郁的恶臭味,宝宝被熏的一直吐奶,沈世没办法,只好将他送到邻居家寄养几天。他自己寸步不离守在长华身边,给他擦身,替他洗脸,梳头发,在他耳边絮絮叨叨说著话。

  第六天,沈长华依旧昏迷不醒,白骨也溃烂,骨头缝里流出许多黑红色的脓液,弄了一床。沈世不嫌脏地给他耐心擦洗,他要让自己的男人干干净净的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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